一、 依本校112學年度第13次教師評審委員會決議。
二、普通代理教師(1名):
正取:A001陳○妤
備取1:A002洪○淑
備取2:A003林○妃
備註:正取人員請113年4月2日(二)上午10時至12時前攜帶郵局存簿影本至本校人事室報到,逾期未報到者以棄權論。
113.4.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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