配合政府資訊公開政策及因應資訊平台、載具多元化趨勢,便利民眾於網站下載政府資訊及政府機關間、政府與企業之資料交換,推動相容性高、適用於各種作業系統及有利於長久保存之開放性檔案格式,行政院於本(104)年6月5日以院授發資字第1041500700號函分行「推動ODF-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實施計畫」,希各界共同推動ODF(Open Document Format)文書格式,並響應政府開放文件標準格式,提升我國軟實力。「推動ODF-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實施計畫」期程自104年至106年,並設立各年度具體目標:

  • 104年各機關網站提供下載的可編輯文件應支援ODF文書格式,非可編輯者則採用PDF的文書格式。
  • 105年各機關系統間、政府與企業的資料交換,須支援ODF文書格式。
  • 106年則全面推動各機關使用可編輯ODF文書軟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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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資料來源:國家發展委員會